最近,文化产业又引来一次税务风暴,记得上一次还是2018年的范冰冰事件,导致华谊兄弟市值大幅缩水,当时作为一个吃瓜群众,倒是喜闻乐见。这次由郑爽引起的税务风暴让我无法淡定了,先来回顾一下这个所谓的“郑爽天价片酬事件”。
郑爽参演了电视剧《倩女幽魂》,根据张恒公布的材料,郑爽方将片酬谈到了1.6亿元。而在2018年6月,也就是范冰冰事件时间之后,中宣部、文化部、税务总局、广电总局、电影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《通知》,规定总片酬(含税)不得超过5000万元,那么郑爽是怎么拿到1.6亿元的呢,也就是通过签订所谓的阴阳合同,世纪伙伴(当时是北京文化子公司)与郑爽签了77天4800万的片酬合同,没有超过5000万的限制,另外1亿多的片酬通过投资郑爽母亲科技公司的方式进行支付,这样就绕开了片酬限制。事件曝光后,“日薪208万”冲上热搜,这样算下来一年就是6.4亿,“爽”成了新的货币计量单位,一爽=6.4亿。
而《倩女幽魂》去年已经拿到发行许可证,准备在今年播出的,又遇到郑爽的代孕事件,导致播出延后,现在又出现这个事情,播出更是遥遥无期,这样公司前期投资的钱打水漂,并且退还播出平台已经支付的费用。前面提到北京文化这家公司,就是它让我觉得这次的瓜不好吃了。北京文化投资了好几部爆款影片,比如《战狼2》、《我不是药神》、《流浪地球》等,还有最近《你好,李焕英》,也就是看好他们的投资眼光,所以买了北京文化的股票,没想到是个大坑,一把辛酸泪啊…
2016年,北京文化花13.5亿元收购了世纪伙伴传媒有限公司(投资《倩女幽魂》项目的公司),而当时世纪伙伴账面净资产只有3.62亿元,为什么以13.5亿元收购呢?这就涉及到公司商誉这个概念。商誉可以简单理解成公司未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价值,在企业并购中,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。商誉是指企业中某些非货币、非物质资源的价值,也就是无形资产,在会计学中,无形资产不等于商誉,它们有一定的区别。
- 客户忠诚度、品牌声誉、管理团队的经验、公司创新等可以算作商誉
- 无形资产指那些非实物但可以识别的资产,比如计算机软件、版权、专利、许可协议和网站域名等,无形资产可以独立于企业本身进行买卖,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。
- 商誉不能独立于企业而存在,不能单独出售、购买或转让,只要企业在经营,它就存在,
- 商誉只有在两家公司完成合并或收购时才会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上
- 随着时间的推移,资产往往会失去部分价值,因此公司有时不得不定期进行资产减值。
商誉对一个企业非常重要,一般来说,商誉越高,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好。在20世纪20年代,广告商开始进行品牌推广,也就是进行商誉策划。
在20世纪早期,美国与欧洲的公司投入了数百万美元,为之前没有任何广泛内涵的品牌打造关联概念,这些品牌包括“凯迪拉克”“卡夫”“好彩”“亨氏”“可口可乐”等。
凯迪拉克、道奇、克莱斯勒和通用电气等品牌都是由西奥多 · 麦克马纳斯( Theodore MacManus )一手打造。麦克马纳斯通过形象广告打造值得信任甚至备受尊敬的品牌,他追求的不是说服客户,而是转化他们,从而创造持久的忠诚。让广告“不是强行植入想法,而是逐步渗透”。他的目标是让人感觉到,“制造产品的人是有诚信的人,而该产品是有诚信的产品,在所有产品中值得优先考虑”。比如可口可乐、苹果手机,它们的品牌形象深入人心,商誉很高,这种公司的盈利能力就非常强。
一般如果商誉占一家公司总资产比例5%以内是正常的,而2016年‘北京文化’的商誉占比已经高达30%,世纪伙伴占了大部分,也就是非常看好世纪伙伴的盈利能力。前面几年世纪伙伴盈利能力还是不错,16年净利润1.35亿,17年1.5亿。2019年,世纪伙伴经营状况急转直下(原管理团队流失),营业利润为-24.03亿元,北京文化巨亏23亿,而就在2019年,郑爽在《倩女幽魂》中获得了1.6亿片酬。
在2020年4月,北京文化以4800万元的低价转让世纪伙伴,导致商誉减值,而减值的部分就要计入当年的损益中。转让当天,世纪伙伴董事长举报北京文化财务造假,2021年1月,北京文化被立案调查,上周北京文化被ST,改为ST北文,两个交易日连续跌停,股价4.94元/股。此外,有近1000万股将于5月17日拍卖,最后倒霉的都是最底层的股民啊
投资文化产业风险有点大,属于周期性行业,不适合长期价值投资,受政策监管影响太大了,如果再遇到这种财务造假的公司,真是倒血霉了;再者,以高价格高商誉并购资产价格较低的标的公司,风险太大,以后投资股票一定要慎重。
本文标题:投资理财-商誉
文章作者:hiy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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